評論『基督的最後誘惑』
之神學偏差

作者:郭秀娟

壹. 評論的動機

一九八八年八月,美國環球製片廠發行了一部電影,是根據一九五五年,希臘東正教作家卡山札基斯(Nikos Kazantzakis)的小說《基督的最後誘惑》(The Last Temptation of Christ 所拍成的同名電影。當年引起許多保守基督徒,強烈的抗議與抵制。筆者時正旅居加州,記得在基督教電台主持人道森博士(James Dobson)的鼓吹下,雖然未曾看過小說或電影,也盲目地加入抗爭。

如今以神學探討的角度,觀看了電影和小說,深覺從前的激烈反應,有待反省與檢討。這並非意謂我對基督論的觀點,有何改變與妥協,乃是在這許多年的成長後,促使我從一個更冷靜和客觀的角度,來面對這樣的議題。文學家筆下的基督,或電影藝術中的耶穌,不是硬性的神學論述,我們必需容忍作家想像力發揮的空間,並尊重所有人的言論自由權。然而,我也同時深信,真理是不容扭曲、模糊與妥協的。耶穌說,他就是真理,他來特為給真理作見證。基督徒除了抗議影片的上映,也應當善用我們所享有的言論發表權利,由有神學訓練的人士,以理性的態度,指出文學藝術中偏離正統神學的地方,不要喪失與教內、外人士對話的管道。

研究中,筆者發現台北市立圖書館,幾乎每一分管都藏有此書的中譯本,半數以上都在借閱中;錄影帶店的老闆,也說這部片子有相當多人租看。大多數的非基督徒,對耶穌的窺探,往往不是聖經,不是屬靈書籍,而是電影或文學藝術。 把握對話機會,也是一種正面傳遞福音的途徑,使人更認識耶穌,這就是筆者撰寫這篇報告的動機與目的。

 

. 評論的重點

本文將先以環球片廠發行,史考希斯(Martin Scorsese)製作和導演的電影,為主要評論對象,探討在基督論的神人二性上,影片明顯偏離聖經之處。評論的第二部分,將以卡山札基斯的同名小說為主,辨識其作品中濃厚的新紀元(New Age)思想。因為綜觀筆者所收集到的中文雜誌、報紙和期刊(涵蓋19888~12月,包括中國時報、台灣教會公報、基督教論壇報、校園雜誌、曠野雜誌),所有評論作品,都未曾提及此點。在新紀元思潮氾濫全球之際,個人以為,這或許也是這部作品所帶來「最大的誘惑」之一,值得我們小心辨識。

 

. 影片中的重大神學偏差

雖然影片一開始,就註明電影並非根據福音書所拍攝,但這是在基要派基督徒的抗議下才加上的, 個人深信即使在虛構性的文藝創作中,也能相當程度地反映出作者的神學思考。何況這一部探討基督生平的作品,在原作者卡山札基斯、導演史考希斯及編劇史羅得(Paul Schrader)都宣稱是基督徒之下, 我們探討其神學偏差,並無不妥之處。

 

(一)基督的神性

整部影片的中心,在探討作為人的基督,所面臨的試探,這是耶穌人性表現的一面。然而,在耶穌最顯明人的身份之情況,同時亦深切意識到祂神聖的身份(參太二十六42)。事實上,從降生,在世,死亡,復活,升天至再來,基督一直保有神人二性。這部影片,也無可避免地,一再觸及他的神性地位,這是我們該予評論的重點,而不是像廣大抗議的基督教團體或媒體,大肆渲染地把矛頭指向幻夢中的作愛鏡頭。

 

1. 耶穌的出生來源

影片中,耶穌否認保羅所傳揚的童女生子,否定馬利亞從聖靈懷孕的聖經記載,大呼「謊言!謊言!」福音書關於耶穌超自然的降生,記載非常詳細(太一18~25;路一26~38),除非一個人不接受聖經的權威性,否則這是不容抹煞的神蹟。馬太言明約瑟沒有和馬利亞同房,並且這是要應驗先知以賽亞在幾世紀前的預言:「必有童女,懷孕生子,人要稱他的名為以馬內利。」耶穌的根源,舊約也有啟示,在預言彌賽亞的出生地伯利恆時,說道「他的根源從亙古,從太初就有」(彌五2)。馬利亞的超自然受孕,是關乎耶穌的神性極其重要的宣告,整部影片事實上否定耶穌是道成肉身的神。

 

2. 對神的旨意之認識與態度

一方面,耶穌不甚明白神在他身上的旨意,他是在漫長的摸索過程中,再加上經理人似的猶大從旁指點,才發現,甚或發明,自己的彌賽亞身份,以及神所要他完成的使命。另一方面,他優柔寡斷,怯懦,一再抗拒和逃離神的旨意,甚至幾近乎經神錯亂。這兩點都偏離聖經的啟示甚遠。

耶穌十二歲的時候,就對他地上的父母說過,「豈不知我當以我【天】父的事為念麼?」(路二49b)耶穌一出來傳道,就有施洗約翰,見證說:「看哪,神的羔羊,除去世人罪孽的。」他也親自向門徒啟示自己就是彌賽亞(約一41),是神所立的「基督」(彌賽亞的希臘譯法),並多次預言十字架的苦難、復活與將來的降臨(可八27~38,九31,十32~34;其它福音書都有相似的記載)。

從十字架上下來,的確是耶穌所面臨的最大、最後誘惑,這可從主在客西馬尼園的爭戰看出,「我父阿,倘若可行,求你叫這杯離開我。」而在這樣的祈求之後,耶穌接著禱告道:「然而不要照我的意思,只要照你的意思。」(太二十六39﹞主耶穌十分清楚他第一次來,乃為「要捨命作多人的贖價」(可十45),他的定意與決心是聖經一再指明的(太十六21~23),絕對不是像影片所描述那般勉強與無奈。耶穌不但清楚自己的身份、使命,並且甘心樂意背起十字架,他說:「沒有人奪我的命去,是我自己捨的。」(約十18)他真是存心順服,以至於死,且死在十字架上。

 

3. 耶穌施行神蹟的權柄及禱告呼求對象

有人讚揚本片,在神蹟的表現上是前所未有的忠實美麗, 個人無法同意。首先,耶穌幾次行神蹟時,呼叫摩西、以利亞、耶利米或以賽亞之名,這是聖經中從未出現過的。除了向天父的感謝禱告之外,耶穌不向任何人禱告,因他自己就有行神蹟的權柄,在他自己就有生命的大能。例如,聖經記載耶穌只是拉著睚魯女兒的手,呼叫說,女兒,起來罷(參路八54)。就能叫死人復活。這一點的表現上,何等不同於猶太歷史上的先知,和新約的使徒,他們雖然也能行大神蹟,卻是奉主的名,懇切祈求的結果。耶穌行神蹟的獨特權柄,見證了他的神性與神聖的作為。

 

(二)基督的人性

影片的製作者,聲明他們拍攝此片的中心目的,乃在肯定基督的人性,從而探索作為人的真正意義。 但是很可惜的,此片的神學觀點,是從錯誤的二元論出發,因此,其對人性的探討,價值不大,而對觀眾所造成的誤導,卻是巨大的。

 

1. 精神與肉體的對抗

影片一開始,就引用卡山札基斯的序言,說明整部影片的精髓在於「靈」與「肉」的對抗爭戰。全片描述耶穌抗拒肉體的引誘,包括結婚、生子、一切屬物質的和人性的;追求「靈」脫離「身體」的自由。這樣的思想,接近希臘哲學的二元論,卻非聖經所啟示的整合性二元觀(holistic dualism)。 人固然由身體和靈魂所組成,但神看所造的一切甚為美好,這包括物質和身體。聖經中雖也講禁食或克制肉體,但並不是貶低身體和物質,葛氏在《Revealing the New Age Jesus》一書中區別如下:

 

耶穌偶爾也叫人禁食和克制肉體,但這並不是因為物質不值得重視,或是物質是屬靈成長根深蒂固的絆腳石,乃是因為道德上或屬靈上的決心,能藉著定期的禁慾而更有成效(太六16~18;九14~15)。耶穌在曠野禁食,卻又和門徒一起吃喝。受造的世界是美好的;但人心敗壞,愛糟蹋美好的創造。因此,有時藉著否定外面是好的東西,來檢視和抑制裡面的敗壞,是有益的。就如柴斯頓(Chesterton)所言:『基督教所講的禁慾主義,與異教徒的最大不同,在於異教徒所棄絕的,在他們認為是不足取的東西;而基督教卻是放棄,他們認為是美好可喜悅的事物。』

 

身體並非邪惡的,何況神的救贖,不只拯救我們的靈魂,有一天連身體也要復活。至於保羅所講的屬靈與屬肉體相敵對,乃是指一個墮落之後又重生的人,聖靈和情慾相爭(參加五16~18)。因此全人,包括靈魂與肉體,都要受聖靈管制,不可隨從自己的私慾而行。聖經所啟示的人論,絕非高舉「靈魂」而貶低「身體」的錯誤二元觀。

 

2. 罪惡感與犯罪

影片將耶穌的職業 木匠,杜撰成十字架的製造者,因此耶穌充滿了罪惡感,甚至宣稱「我是撒謊的,假冒偽善的,我恐懼害怕......撒但就在我裡面。」以及「我是神聖的褻瀆者。」(I am the saint to blasphymy. 並且宣告他的死只能贖他自己的罪,卻救不了人類。這一點如果成立,那麼基督教的信仰早該被摧毀了。

如伯克夫(L. Berkhof)所言:「耶穌不僅避免犯罪,事實上未曾犯過罪,而且理論上根本不可能犯罪,這是神人二性的結合必然結果。」 耶穌的神性,保證了他無犯罪的可能。雖然也有許多神學家否認耶穌的無罪性,然而聖經對在這一方面的見證實在是多而又多的(路一35; 約八46, 十四30; 林後五21; 來四15, 14; 彼前二22; 約壹三5)。 又如耶穌教導門徒認罪、求神赦免,但他自己從未如此行過。審問他的彼拉多也曾重覆三次說:「我查不出他有甚麼來。」(約十八38,十九4, 6)連彼拉多之妻(太二十七19)和十字架上的強盜(路二十三41)也為此作證。

眾使徒也一再見證此點,門徒的領袖彼得作證說,「基督也為你們受過苦......他並沒有犯罪,口裡也沒有詭詐。他被罵不還口,受害不說威嚇的話......他被掛在木頭上親身擔當了我們的罪。」(彼前二21~24)與主最親蜜的約翰作證說,「你們知道主曾顯現,是要除掉人的罪,在他並沒有犯罪。」(約壹三5)保羅也作一樣的宣告(林後五21)。

雖然影片著重在表顯基督的人性,好叫人更愛祂,卻不能因此扭曲聖經在基督的無罪上,所作的見證,因為這一點關乎救贖的有效性和代替性,實在至關緊要。我們不能以人類的人性標準來衡量祂,也不能因基督的無罪生活而否定祂的真實人性,因為罪並不是構成人本質的一部分。模理斯(Leon Morris)指出,基督抵擋罪到一個地步,而勝過罪,祂與罪爭戰的強度以及他體驗試探的深度,事實上超過我們這些輕易就被試探勝過的人。 基督的神人二性在一個位格上相通(Hypostatic Union),但是二者不相混亂,不相交換。耶穌在面對誘惑時,他的神性並未傳達給他的人性,他的人性也未改變成神性,耶穌所受的試探誠然是真實的,在地上行走的人子並非幻影(docetism)。正如希伯來書的作者所言,「因我們的大祭司,並非不能體恤我們的軟弱,他也曾凡事受過試探,與我們一樣。只是他沒有犯罪。」(來四15)基督的完美無罪,正是理想人類的衡量標準。

 

. 小說中的新紀元思想

時代》雜誌的評論家,稱《基督的最後誘惑》中的耶穌,像是「剛從莎莉麥克琳神學院畢業的學生」。 此言並不誇大,事實上,卡山札基斯在他其餘的著作裡,也有顯著的新紀元思想。 新紀元運動所涵蓋的層面,非常廣泛,本文將用莎莉麥克琳在新紀元暢銷書《危險的立場》(Out on a Limb)中,所發表的幾項中心要點,來辨識《基督的最後誘惑》中的新紀元色彩。第一,你我都是神。第二,前世今生的輪迴思想。第三,沒有死亡。

 

(一)你我都是神的一元論(Monism)與泛神論(Pantheism)思想

影片中耶穌宣告:「一切都是神的一部分」,耶穌把塵土和石頭分給人,說:「這也是我的身體」。卡氏在《基督的最後誘惑》一書中說道:「蜥蜴、蝴蝶、螞蟻......都是神。」這種萬有合一(all is one)的一元觀念,是新紀元運動的基本前提。然而聖經所啟示的一神論,說神創造了萬有,萬有卻不是神的一部分。在神創造萬有以前,我們或者可以說一切都是神,但創造後,就明顯有造物者與受造物的區別。

在泛神思想前提下,人與神沒有分別,人就是神的一部分,人也渴望成為神。在卡氏的小說中,敘述耶穌自孩提時代,就有這樣的呼喊:「神啊,把我變成神。」 耶穌甚至對門徒說:「彌賽亞就是一個走動的耶路撒冷。」 然後卡氏更藉猶大的口推論出:「彌賽亞就是全人類,其中包括了我、你、每一個人。」 這樣的基督觀,正是許多新紀元人士的看法,他們認為人人都能活出他或她的基督本質,耶穌不過是一個啟蒙的先鋒者,率先帶領人類征服這座高山。

卡氏甚至以此基礎,導出這樣荒繆的多妻論:「世界上只有一個女人,但這一個女人有數不清的面孔。」影片也同樣表達了這樣的淫亂思想,容許耶穌在娶了伯大尼的馬利亞之後,又娶馬大,雖然這也都是最後試探中的幻景,但多少代表了作者欲想齊人之福的綺想。

 

(二)前世今生的輪迴思想

卡氏在小說中也擁護輪迴的思想,在耶穌從十字架上下來的一連串幻境中,耶穌對馬利亞說:「我曾經也是一個女人,在前世,而且我也是在織布。」 有了輪迴,就不可能有永刑的地獄,難怪卡氏要篡改聖經中財主與拉撒路的結局(參路十六19~31)。他添上這樣的結尾:「上帝對拉撒路說:『到下面去,牽著口渴者的手,我的泉水是不會枯竭的。把他帶到這兒來,好讓他喝喝水......』『永遠嗎?』拉撒路問。『是的,永遠。』上帝回答。」

神在聖經中啟示,「按著定命,人人都有一死,死後且有審判。」(來九27)死人要復活,接受審判,沒有輪迴。耶穌是「神成肉身」(the Incarnation),不是輪迴的投胎(reincarnation)。

 

(三)沒有死亡

莎莉麥克琳說,死亡可能是我們所相信的事中,最不真實的存在。卡氏也有類似的想法:「死不是關上一扇門,而是打開一扇門。它開了,你走進去。」 「死是一個偉大的主,是上帝鑰匙的保管人,是它打開了門。」 卡氏也藉死裡復活的拉撒路,說生和死沒什麼兩樣,「半斤八兩,差不多。」 然而聖經言明死亡殘酷的事實,「死是從罪來的,於是死就臨到眾人」(羅五12),林前十五章,保羅稱死亡為敵人,藉著耶穌的復活,戰勝死亡。有一天,當新天新地來臨時,我們的身體也都要復活,那時才真正脫離死的恐懼,再沒有死亡與痛苦。然而,在永生來到以前,死亡並不是虛幻之事,乃是和生命一樣真實的事實。

 

聖經所記載的事件,都是經得起考證的歷史事實。整部電影和小說,所傳達給觀眾,最誤導人的思想,莫過於那一段對使徒保羅的扭曲。雖然這一幕也屬誘惑下的幻景,但這一大段詮釋,不禁讓人懷疑卡氏似乎暗示,現今的所謂正統基督教,是保羅一手發明的。沒有釘十字架,沒有復活,這些不過是保羅的偉大傑作。這也正是諾斯底教派和許多新紀元人士,所教導的,他們質疑基督是否真實受苦和受死,是否有復活?這些實在與聖經的啟示大相逕庭,他們所提出的各項聖經外史料,也都禁不起檢驗。

 

. 結論

聖經所啟示的耶穌,一方面具有完全的神性,另一方面也是完全的人,他的一生的確示範了一個理想的人類,所能活出的最高典範。「這是史考希斯所要表現的,卻也是影片完全失敗之處。」 一個貶低家庭、婚姻、性、女性的電影,如何帶給人理想人生的啟示?如何吸引人來跟隨他?加爾文說道:

 

耶穌如果僅僅是神,就不能承受死亡,祂如果僅僅是人,就不能克服死亡,所以祂具有神人合一的性格,這樣祂能把人的軟弱交付死亡,當作贖罪,又以神的權威和死亡奮鬥,為我們爭取勝利。所以那些奪去基督的神性的人,是貶損祂的尊榮,那些奪去祂的人性的人,是隱藏祂的良善。

 

《基督的最後誘惑》,不論是小說還是影片,在這兩方面,都偏離聖經甚遠,其所能具有在傳遞真理上的價值,就很有限了。只要稍微查考福音書,就能駁斥反對者一面倒的言論,如何永坤的評論,謂「『基督的最後誘惑』─ 並無歪曲《聖經》記載」,這樣的說法實在與事實相距太遠。“耶穌究竟是誰?”,盼望信徒、非信徒,都能以謙卑的態度,進一步探討。耶穌,無疑是人類歷史上最重要的人物,因此,沒有比深入探討耶穌所真正代表的究竟是甚麼,更重要的問題了。

 

Bibliography

 

王鴻人等譯,「基督的最後誘惑」。台北:時報文化,1988

 

加爾文約翰, 「基督教教義」(中冊)。香港:基督教輔僑出版社,19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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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roothuis, Douglas R. Unmasking the New Age. Downers Grove, Illinois, InterVarsity Press, 19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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