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是否誤會了保羅?

作者:郭秀娟


在探討婦女在教會中的服事與按立的議題上,反對者所引以為據的明確經文,主要有兩處,一是哥林多前書十四章34~35節:

婦女在會中要閉口不言,像在聖徒的眾教會一樣。因為不准他們說話,他們總要順服,正如律法所說的。他們若要學甚麼,可以在家裡問自己的丈夫。因為婦女在會中說話原是可恥的。

第二處則是提摩太前書二章11~12節:

女人要沉靜學道,一味的順服。我不許女人講道,也不許她轄管男人,只要沉靜。因為先造的是亞當,後造的是夏娃。且不是亞當被引誘,乃是女人被引誘,陷在罪裡。

傳統派據此認為保羅不許婦女在教會中,向男人講道或作教導,並認為這是放諸四海皆準的道理。這一派以包遜(David Pawson)為代表,他寫了《領導屬於男人》(Leadership is Male)一書。(註一)

有一些極端的女權主義者,則宣稱保羅的教導自相矛盾,比方說,在林前十一章5節,保羅明明承認女人可以公開禱告、說預言。因此,她們越過保羅的教導,漠視上述的經文,此派的看法自不足取。

另一派則是文化論者,認為保羅的教導受到特殊文化的限制,其中以科洛格夫婦(Richard Clark Kroeger and Catherine Clark Kroeger)所寫的作品最為有名。他們從學術的角度,探討哥林多與以弗所的特殊背景。在一篇名為「哥林多的大混亂與安靜」一文,他們指出:

  古代的哥林多是敬拜巴古斯神(希臘人認為即是丟斯)的中心,敬拜時狂聲喧囂,婦女叫得更大聲。因此他們建議,保羅乃是吩咐他們,在敬拜時要有節制,不要過度興奮,而他所禁止的說話(原文為一擬聲字),或是指有口無心的高呼,或是指多嘴多舌的傳話。(註二)

一九九二年,他們更出版了新書:《我不以身為女人為苦》(I Suffer Not a Woman: Rethinking 1 Timothy 2:11-15 in Light of Ancient Evidence),從古代文獻的證據,重新詮釋提前二章11~15節。 他們主張:

根據古代文獻的記錄,早在銀匠鑄造亞底米女神像,大肆賺錢之前,以弗所一直是敬拜女性神明的宗教中心。該城長期敬拜母性神明,香火鼎盛,儀式且多由婦女主持。作者更提出以弗所人扭曲猷太聖經,他們視另一位神伊達波思(Ialdabaoth)與耶和華同等。傳說伊達波思欺騙亞當和夏娃,宣稱自己才是一切美好創造的至尊。而蛇則幫了亞當和夏娃一個大忙,拆穿上述的謊言,撒但教導夏娃宇宙起源的真象,宣稱世界的存在,是起源於一女性的屬靈原則,而非耶和華和伊達波思的物質創造原則。亞當從夏娃而出,而且是她先得這真知識,再啟示給亞當。另外從提前二15,保羅肯定生產的美好,似乎可看出當時諾斯底異端的雛形,他們貶低生育,認為這使人的靈魂禁梏在肉體中。作者又參考了其它經文的解釋和考證,下結論說保羅所反對的,是由一些以弗所婦女所傳遞的異端,他們教導物質是邪惡的,而聖經中的神也是惡的,因祂創造了物質。(註三)

不過學者斯托得認為,將這些經文限制於異端的解釋,並未獲得廣大的支持。這樣的看法是否持平,有待更多學者的評鑑。

筆者在中華福音神學院上課期間,從幾位中國老師,如林道亮與黃子嘉老師,學到對上述兩段經文新的解釋,也頗具說服力。我們都必需承認,在林前十一章與十四章之間,的確存在著明顯的不協調,我們也都不相信保羅會思想混淆、自相矛盾。而收信的哥林多教會,顯然也無任何困難,解讀保羅的書信,所以問題不在保羅,問題顯然出在今天,因為我們有所不知,才導致經文的難解。問題到底出在哪裡?華神老師提出的「引言說」,將某些經文,判定為哥林多教會所問,而非保羅所答,頗能調和經文間的衝突張力。


[原載於校園雜誌85年8月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