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類最難對付的罪
——看清大女學生命案

作者:郭秀娟


就讀小學五年級的兒子,在看完小說《雅各是我所愛的》(Jacob Have I Loved),一直纏著要和我分享,甚至用盡手段逼我這作娘的一定要讀。我向小兒展示了一大堆總編輯要我看的書作為擋箭牌,最後,還是熬不過他三寸不爛之舌。待我翻閱該書數頁之後,小說本身的魅力,卻讓我停不下手;而小說所帶來的衝擊更是巨大,大到我有點招架不了,難怪孩子要拖我下水。

基督徒大概都熟悉「雅各是我所愛的」這節經文,也能背出它的下聯:「以掃是我所惡的」。不論我們在解經上,如何詮釋這一難解經文(讀者可參考華德.凱瑟所著《聖經難解之言——舊約篇》),無可否認的,在現實世界裡,有無數對比強烈的以掃和雅各,活在我們周圍,甚至就生活在同一屋簷底下。這就是凱瑟琳.派特森(Katherine Paterson)這本青少年讀物的基本主題,不但獲得一九七六年的紐伯瑞獎(Newbery Medal),還得到其他多項兒童文學獎。

這是關於一對異卵雙生姐妹的故事。從小生長在小漁村保守的循理會基督教家庭,姐姐多才多藝、美麗大方又善解人意;相貌平庸的妹妹則是全書靈魂人物,她自刮刮落地起就活在姐姐的陰影之下,自幼養成孤僻善妒、暴躁易怒的個性。熟稔經文的老祖母,卻活像個老巫婆,經常引用「我愛雅各,惡以掃」這類經文,不斷冷嘲熱諷、雪上加霜,一句句像利刃般砍得孫女遍體鱗傷。後來,竟連青梅竹馬和她一起捉螃蟹長大的鄰居男孩,也娶了姐姐,女主角的世界幾乎崩潰。她想逃離這個家,她自我棄絕,甚至責怪掌控她命運的神,乾脆連教會和主日學也拒上了。

其實,聖經裡也充滿了這樣的故事。從該隱殺死亞伯起,嫉妒之罪幾乎一路貫穿了整部人類墮落史。論到以色列十二支派的起源,最高潮的衝突點,也是兄弟因妒嫉而陷害約瑟的故事。還有尊貴如神所揀選的君王大衛,聖經也忠實記錄了他所犯的姦淫,更對付他因妒嫉貪婪而犯下的殺人罪行。從始祖的墮落,我們就看到這貪戀之罪。薛華(Francis A. Schaeffer)曾說:「十誡的樞紐是第十誡所言的貪戀」。然而是不是任何慾望都是貪戀,因此而有罪呢?薛華這樣分析:

 

適度的慾望在何時成為貪戀呢?我想我們可以簡單地回答說:當慾望沒有包含對上帝與人的愛就變成罪了。此外,我認定有兩種實際的測驗方法,可以鑑定我們是否冒犯了上帝與人而起了貪戀之心——第一,我是否愛上帝到完全知足的程度;第二,我對人的愛是否達到使我不生嫉妒的程度。(註1)

 

這嫉妒以至於貪戀之心,不就是清大女學生洪曉慧殺害好友許嘉真的致命毒鉤?並不是她所使用的王水,俗稱天下第一毒的化學藥劑,才殺死人,一切的源頭乃是人類最難對付的嫉妒貪戀之罪。

當媒體紛紛探討清大女學生命案,呼籲重視兩性教育、交友輔導等課題的同時,我倒是想要推薦凱瑟琳這本青少年讀物,因她赤裸裸地探討了兩姐妹之間嫉妒的故事。這是一個苦澀的青春故事,成長的腳步何等蹣跚、何其艱辛,然而藉著默默承受一切的敬虔母親對女兒永不放棄的愛,女主角一點一點尋回生存的意義、找到人生的出路。雖然,最後作者並未將女主角迅速帶回傳統信仰的圈子,未能給基督徒讀者一個大團圓的滿意結局(這可能是有些基督徒抵制凱瑟琳作品的原因),然而,女孩終於成長了,克服了她成長過程中最難勝過的仇恨與嫉妒。

以掃曾經想要殺害雅各報仇雪恨,幸而也是藉著母親細膩的處置,將兩人暫時隔開,避免了一場悲劇。也才有多年之後,兄弟二人相見的溫馨場面:「以掃跑來迎接雅各,將他抱住,又摟著他的頸項與他親嘴,兩個人就哭了。」當以掃拒收雅各的禮物,他說:「兄弟阿,我的已經夠了,你的仍歸你罷。」我不斷在思索,到底神放棄了以掃嗎?他真是神詛咒的對象嗎?我尚未尋得滿意的答案,然而,我可以確定,以掃一如小說女主角,已經勝過了人類最難對付的罪。

我們,是否也應該效法聖經,教導我們的孩子面對這嫉妒貪戀之罪,一如神開門見山地對該隱發出警告:「你為什麼發怒呢?你為什麼變了臉色呢?你若行得好,豈不蒙悅納,你若行得不好,罪就伏在門前,他也必戀慕你,你卻要制伏他。」聖經可貴的一面,就在它那麼赤裸裸地記錄了人類的本相;人世間的一切愛恨情仇,聖經從不乏正、反面的教材,但願我們都不要成為那愚蠢的老祖母,而能支取上頭來的力量,引導每個孩子走他當行的道。

 

 

 

註解:1. 薛華,《屬靈的真義》(True Spirituality)(台北,橄欖基金會,1989),頁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