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工具儲室裡的一則默想

魯益師(C. S. Lewis:英國學者,著名文學作家

白陳毓華譯


一味強調主觀知覺,易剛愎孤絕;一味強調客觀理性,易墜五里雲霧,成無定見的牆頭草。「主觀」與「客觀」,如何平衡?

有天,我站在漆黑的工具房裡,偶然注意到外邊的陽光透過門縫射進了一道光芒。從我站的角度盯著光去,這道光芒充滿了浮動的灰塵,但卻是房內最顯眼的東西。房內四周一片黑暗,我無法藉著它看見其他東西,所能見的就是光線的本身。

然後我稍微移動了一下,好讓光線正好落在我的雙眼上。瞬時間,先前的整個圖景都不見了。我看不到倉房,更看不到那道光芒;倒是沿著光芒,透過門上的縫隙,看到外邊樹枝上擺動的綠葉以及那九千多萬哩以外的太陽。沿著光芒來看,跟盯著光芒來看,誠然是非常不同的兩種經驗。

不過,這只是一個非常簡單的例子來說明沿著東西看跟盯著東西看的不同。一位年輕人遇上了一位女孩,當他看上她時,整個世界似乎完全變了樣,她的聲音有如他一生中最難忘的音響,十分鐘的交談,比世上一切女孩所表示的愛意更加珍貴;我們便說他是在「戀愛」之中。接著,有位科學家上前來要從旁描述一下這位年輕人的經驗,對他來說,這不過是年輕人的基因及生理刺激的一樁事件;這便是沿著看性衝動跟盯著研究性衝動之間的不同。

如果你習慣用這種方式來分析事物,你會隨處找到類似的例子。一位數學家坐在那裡思索,對他而言,他是在仔細考量超越時空的質量原理;而一位腦部生理學者上前來,想看看這位數學家的大腦,他不會發現有什麼超時空的東西,只會見到灰色物質間的細微活動。土著在神明前忘我的載歌載舞,以為每一個舉動都是在求雨帶來豐收;而人類學家觀察土著的此般行為,便記錄下是某種類別的豐收禮儀。一個小女孩為著她破損的洋娃娃哭鬧不已,以為失去一位大好朋友;而心理學家則說這是未成熟的母性過度投擲在蠟製玩物上的一種現象。

當你看清了這之間的不同時,馬上會發出一個問題:同樣一個東西,當你沿著它看時(looking along it)是一種經驗,當你盯著它看時(looking at it)又是另一種經驗,那麼到底哪一種經驗才是「真實」或者「確切」的經驗?哪一種經驗比較能告訴你事物的真相?在過去五十年間,幾乎每一個人都會給你一個理所當然的答案,如果你要真認識宗教,不要找宗教人士,去找人類學者;如果你要真明白性愛,不要找戀愛中人,去找心理學者;如果你要懂得某種「意識形態」,不要聽那些有此意識形態的人,去找社會學者。

那些盯著事物的人,可以說相當得逞;而那些沿著事物體驗的人,則完全遭到打壓。甚至於這些從外觀研究事物的結論,可以順理成章地完全駁倒身歷其境者一切的說辭。這些自以為是的人會說:「所有由內觀看似是超然美妙的道德理念,其實不過是一堆生理本能和傳統的禁忌而已。」而很少有另一方人士反駁說:「只要你願意身歷其境瞧瞧那些所謂本能和禁忌的東西,會剎那間顯明出它們真實而超然的本質出來。」

事實上,這不正是「現代」思想的基本理念,而且你會說這種理念不是相當合理嗎?畢竟,我們是常常被所謂的內在經驗所蒙蔽;例如,我們在戀愛中看起來那麼美好的女子,說不定實際上是一個非常普通、愚笨、惹人厭的人;土著在神明前的歌舞並不是帶來豐收的原因。既然沿著事物探查究竟這麼不可靠,我們何不採用盯著事物觀察的方式,而完全不要理會任何內在經驗?

絕對不可,如果「完全」不予理會,起碼會有兩項反對的理由。第一,你為了要確實來思考所以不理會這些經驗,但是如果你沒有思考的內容,那又從何想起?譬如心理學者要研究「痛苦」,想知道痛苦是怎麼一種神經事件;但是,如果他從來沒有受過痛苦,他就不知道痛苦具有什麼意思。他之所以想要研究痛苦這個東西,一定因為他至少有過一次痛苦經驗,知道它是什麼東西。

以上這個例子比較少見,因為每一個人都經歷過痛苦。但是,像宗教、愛情、道德、榮譽等事物,有些人雖然沒有任何經驗,卻想嘗試來詮釋它們。如果是這樣的話,你等於是在玩沒有籌碼的牌局;你拼命要詮釋一些你不知道的東西。這就是為什麼許多當代的思想嚴格來說,根本是空想──所有思想的儀器是在一片空白當中。

另一個反對的理由是:讓我們再回到工具房來,如果我不理會沿著光線看到外邊的種種(樹葉和太陽等),而解釋這道光線「其實只是一道在黑暗中浮動的灰塵」,然後說我這樣的「客觀」看光線是「正確」的。但是,這個「客觀的在看」,事實上變成一個新的經驗,需要另一個外在的觀察來看我這個行動。另外有一位科學家從旁檢驗我時,會以為我之所以看到這道光線,不過是我的視覺神經的一種攪拌活動而已。這不正回到先前被駁倒的論點上,正如沿著光線看到外頭樹葉的景象不能予以理會;在工具房中盯著看光線的景象也一樣不能算數。這樣一來,不是又回到了原點?

換句話說,只有藉著「主觀」才有可能「客觀」;如果所有的主觀經驗都是誤導,那麼我們永遠會被誤導。如果大腦生理學者說數學家的思考動作只是灰色物質的細微活動,那麼這位生理學者的這個思考動作又算是什麼?另一位生理學者不是也會宣布這位生理學者的思考動作,同樣是腦中物質的細微活動?這般無稽之談何時了?

答案是我們絕不能讓這種謬論有所起步;我們必須從一開始就拒絕認為客觀盯著看事物絕對優於主觀沿著看事物。每一件事物都要用主觀和客觀的方式來看待。有時,你有理由以為前者比後者優越;有時,你有理由以為後者比前者優越。對於每一種情況,我們必須仔細衡量利弊得失,不可有所偏見。我們無法事先知道是戀愛中人或是心理學家對愛情的詮釋較為正確。也許兩者都對,只是方式不同;也許兩者都錯也說不定。我們必須繼續去找尋答案。兩者一味的相互攻擊,絕對得中止。


(譯自"Meditation in a Toolshed", by C. S. Lewis, 1945)

[刊載於校園雜誌87年7月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