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待一本嶄新的聖經中譯

——從聖經文學的角度發出的呼聲

作者:郭秀娟
(校園雜誌特約編輯,曾在Western Conservative Baptist Seminary進修三年,著作《認識聖經文學》,譯作《創造與祝福——創世記註釋與信息》)


欣聞「台灣國際聖經協會」和「台灣聖經公會」兩個單位,願意投資人力和財力,將聖經翻譯成各族母語。這種默默耕耘,定意為少數族群利益擺上的精神,著實令人感佩。事實上,台灣聖經公會自1965年起,就持續翻譯台灣原住民的方言聖經。這樣的事工,確實值得眾教會共襄盛舉、長期支持。

至於我們手中已有的漢譯聖經,少說也有七、八種,選擇實在不少。然而,筆者從實際的經驗觀察,所有的新譯本基本上還是以《和合本》為藍圖,作出一些修訂。《和合本》在1919年問世,以信、達、雅的標準來看,作到了達與雅。其他新譯本跟著《和合本》的主要路線,在達與雅上或許有些進步,但在忠實呈現原文的文學技巧上,並沒有長足的進展。

本文主要是從希伯來文學的角度,提出幾點翻譯上應該考量的重點,有些原則也適用於新約的翻譯。筆者參考的中譯本包括:

《新標點和合本聖經》(1988年出版,以下簡稱《和合本》)
《現代中文譯本》(1979年出版,以下簡稱《現代中譯》)
《呂振中修譯本》(1970年出版,以下簡稱《呂譯》)
《當代聖經》(1979年出版)
《聖經新譯本》(1992年出版,以下簡稱《新譯本》)

重複詞彙的妙寓

「重複」是希伯來文學最顯著的技巧,這方面的文學手法包括思想、關鍵字詞或題旨的重複;文字遊戲或相關語(paronomasia);音韻的重複,如諧音和頭韻;預示(adumbration);連環結構(inclusio)等等。

不過,「重複」在中文寫作卻是大忌。為避免文章流於呆板,作者總會在遣詞造句上下功夫,靈活運用同義詞,免得同樣用語在相近段落重複出現。但是希伯來文和希臘文,有豐富的前綴、後綴等詞性變化,即使重複同一字根,也不會太單調。此等基本精神的差異,很自然反映於翻譯,造成文學效果上無可彌補的損失。

在聖經文學,重複技巧有助於突顯作者的核心思想,使故事更具整體性和連貫性。重複技巧的運用,常常能留給讀者深遠的印象,因為被重複的元素,能傳達該元素先前所有知性與感性的相關意涵。

例如,拉班在欺騙雅各之後,說道「大女兒bekora)還沒有給人,先把小女兒給人,在我們這地方沒有這規矩」(創廿九26),這是明顯的用典(allusion),引自稍早一再出現的「長子名份」(bekora,參創廿五31~34)。上述中譯都在這點上失敗,未能表達聖經對雅各的諷刺。如果能將兩處bekora譯成「首生的」和「首生的名份」,或者以「長女」對應「長子名份」,反諷的力道會增強許多。

反諷的藝術

以重複詞彙達到反諷的效果,又如亞伯蘭要妻子撒萊謊稱是他妹妹(參創十二10~12),他在13節指示撒萊說:求妳說妳是我的妹子,他們會因妳的緣故,善待我。撒萊被帶走後,16節記載法老因這婦人就善待亞伯蘭,賜給他許多財物作為報酬。

「善待」(yatab)一字諷刺性的重複,暗示亞伯蘭的計策產生與他預期相反的不利後果。不過,中譯本都未能掌握作者的巧思,將這詞譯成「得平安」和「厚待」、「優待」,只有《現代中譯》以「好好待我」對應「厚待」,比較接近。事實上,這樣的文字變化完全沒有必要。

與音韻相關的文字遊戲,在翻譯上相當困難,但除此之外,譯者應盡其所能,保留詞彙的重複,特別是在相近的篇幅。例如,巴別分散的經文(創十一1~9),「全地」(kal haerez)一詞共出現五次,只有《呂譯》維持一致,其他版本都任意變換。

上述例子,俱出自敘事文體,至於希伯來詩歌,雖然以平行句法見長,擅長以同義詞前後呼應。但在同一首詩裡,也經常出現字詞的重複,這時翻譯上就不應該以同義詞彙取代。這樣的例子,在詩篇真是不勝枚舉。

境界的迴轉

例如,詩篇七十三篇首尾兩節:「實在是美好,神對以色列那些清心的人」,「至於我,親近神是美好的……」,中譯都未能反映這樣的首尾對稱。詩人在這首討論心懷不平的詩裡,特別使用「美好」這個重複詞,前後呼應他所獲致的寶貴結論。全詩的進展,好似「見山是山」,然後「見山不是山」,最後又回到「見山是山」的境界。

除非重複字詞在意義上有重大轉折,否則在同一首詩,譯文應盡量保持一致,讀者才容易掌握作者所要強調的主題或重點。筆者發現這種輕易變換詞彙的作法,普遍存在各式中譯本裡。

例如詩篇第三篇,「拯救」(yashah)一詞分別出現2、7、8三節,兩次名詞,一次動詞。但中譯都在「幫助」、「救助」、「拯救」、「勝利」、「救恩」等同義詞之間打轉,未能突顯其為同一字根。

有時,翻譯上甚至看不出同義,例如「他的量帶通遍全地,他的言詞傳到世界的盡頭」(詩十九4),「盡頭」在6節接著出現兩次,充份傳達神在自然界的啟示無遠弗屆。但新譯本都跟著《和合本》,將第6節兩次「天的盡頭」譯成「天這邊」和「天那邊」。

深邃的日常用語

希伯來聖經偏好以簡單的詞彙,表達深邃的神學意涵。例如:「歸回」(shub)和「行」(halak)這樣普通的動詞,二者皆是日常用語,指回去和走路。

創世記的作者,明顯地使用「行」這個字,來描述族長的信仰。這個字提醒我們信仰是跟隨,是行動,是一生行在上帝面前。如以諾和挪亞「與神同行」(創五22~23,九9);耶和華對亞伯拉罕說:「我是全能的神,你當行在我面前作完全人」(創十七1),這一節的「行」《呂譯》作「往來」,《新譯本》譯「行事為人」,其餘三個中譯都遺漏此字。

「行」字也出現在「願我祖亞伯拉罕和我父以撒所行在祂面前的神,就是一生牧養我直到今日的神」(創四十八15),中譯都未能表達「行」,而譯作「事奉」、「敬拜」、「奔走伺候」、「跟隨」、「伺候」。不懂原文的讀者,根本無法將這一節和「與神同行」等重要經文聯想在一起。

詩篇第一篇1節也出現這個重要的字:「有福的人,不行惡人的計謀,不站罪人的道路,不坐褻慢人的座位」,除了《呂譯》作「不依惡人的計謀而行」,其餘都跟著《和合本》,將「行」字譯為「從」或「聽從」。

來來回回的藝術

再說希伯來文的「歸回」(shub),這字指完全的轉向,對應於新約的「悔改」(metanoite)。詩篇九十篇3節出現兩次:「你使人歸回塵土,說:你們世人要歸回」,詩人甚至將該詞用在13節,求神「歸回」,益加突顯摩西勸世人悔改歸向神的主題。中譯本都未能保持一致的譯法。

以路得記為例,「歸回」和「行」兩個動詞,單是在第一章,前者出現12次(得一6、7、8、10、11、12、15兩次、16、21、22),後者出現10次(得一1、7、8、11、12、16兩次、18、19、21)。所有中譯在翻譯上,相當混亂,讀者難以辨識出這兩個關鍵字詞一再重複。

還有「來」(bo’),也是通俗而含意深遠的字。有人曾問喬治•麥當努(George MacDonald):「神既是無所不知,為何還要人向祂禱告,告訴祂一切祂原本就知道的事?」麥當努回答說:「因為神知道我們最深的需要,是到祂面前來」。對於人為何需要禱告,這真是最令人滿意的註解。耶穌不也說過:「凡勞苦擔重擔的人可以到我這裡來,我就使你們享安息。」(太十一28)

像這樣簡單而重要的字,出現在詩裡,也值得特別留意。例如,成為一組對詩的詩篇四十二和四十三篇,二者除了有「我的心哪,你為何憂悶,為何在我裡面煩躁……」一再反複之外,「來」也是關鍵的重複,分別出現在四十二章4節「我幾時得來見神的面」,四十三章3~4節「求你發出你的亮光和真實,讓它們帶我來到你的聖山和居所,我就來到神的祭壇,到我最喜樂的神那裡……。」

這個重要的動作,是詩人開給憂鬱患者的藥方!因著重複出現,詩人有意抓住讀者的眼睛,可惜,中譯本都一再變換翻譯,未能顯出這樣的重點。

詩文的辨認與編排

研讀希伯來敘事文,也需要分辨古典優雅或充滿詩韻的語言,因為這是作者引起讀者注意的技巧。在翻譯和編排上,應突顯詩體的風格,讓讀者眼睛一亮,立刻看出文白相間的特性。文體風格的轉變,常是作者為了清楚點出重點、強化意義或綜合結論之用,因此詮釋上常常扮演關鍵的角色。

加州柏克萊大學希伯來文學及比較文學教授阿爾特(Robert Alter),重譯英文版的創世記和撒母耳記,這兩本英文書在台北誠品書局就能買到(Genesis – Translation and Commentary, 1996;The David Story – A Translation with Commentary, 1999)。他的翻譯特色,特別著重詩藝技巧的呈現。

在創世記一書,阿爾特教授辨識出下列二十五段詩體,筆者將其歸為三類:

  1. 情感高潮(創一27,二23,四23~24,七11,八22,十七17,廿一6~7,廿七36,廿八17,卅一36~40)。
  2. 神的曉諭(創三14~19,四6~7,九6~7,十六11~12,十八20,廿一18,廿五23,四十九2~27)。
  3. 人的禱告(創九26~27,十四19~20,廿四60,廿七28~29,廿七40,四十八16,四十八20)。

以創世記二章23節為例,這一節二行詩,都以「這一個」起首,結尾更與句首形成完美的連環對稱:

這一個終於是了,我骨中骨
我肉中肉;
這一個可以稱為女人,
因是從男人取出的這一個。

亞當口裡說出的第一句話,是充滿感情的情詩,可惜現有的中譯,基本上延用《和合本》,未能忠實傳達原文字義或詩意。

突破正常文法

希伯來文法的正常語序,是動詞+主詞(加任何修飾語)+受詞(加任何修飾語)。若是違反常規,出現在前面的字詞,就特別顯著。翻譯時,若是可能,應該盡量突出強調的字詞。

例如,「為你的後裔,我要賜下這地」(參創十二7)。又如夏甲說:「從撒萊我的主母那裡,我逃了出來」(參創十六8),中譯都未能表達異常的位置,讓修辭力道和戲劇效果削弱許多。

像是前面舉過的「實在是美好,神對以色列那些清心的人」(詩七十三1),作者有意強調神的美好,於是將兩個修飾語擺在句首,在主詞「神」之前。而且在同一首詩裡,「實在」(’ak)這個副詞也出現在13、18兩節的句首:「實在是徒然」、「實在是在滑地上」。

這個一再重複的副詞,不只設定了全詩感歎的語調,而且帶進轉折的新段落,將詩人的心境劃分成三大段——向外看、向內看、向上看。中譯本未能表達出這個轉折語異常的位置,詩人的用心良苦就很難彰顯了。

希伯來文學不論敘事或詩歌體裁,經常出現所謂的交叉結構(chiasm)。這樣的結構不一定是大的段落,有時只是局部出現在一行詩或一兩節散文裡,例如詩篇十九篇1節:「諸天述說神的榮耀,祂手所作傳揚於穹蒼。」這樣工整的交叉句型,使焦點落在頭尾的「諸天」和「穹蒼」,即神所創造的空間之上,使人思想到神設立日月星辰在其間,祂在自然界的啟示無所不在。中譯都未能呈現這樣完美的對稱。

疏漏祈使語氣

又如詩篇三篇7節,也有類似結構:「耶和華啊,求你起來!我的神啊,求你拯救我!求你擊打我一切仇敵的腮骨;惡人的牙齒求你敲碎!」這兩句懲罰仇敵的禱告,在原文形成完美的交叉,先是擊打-仇敵-腮骨,然後是牙齒-惡人-敲碎。中文似乎很難表達這樣的結構。

順帶一提,《和合本》和其他中英譯本都將後兩句譯成完成式,只有NIV版本很正確地譯為祈使語氣(imperative)。根據希伯來文法,一個祈使句加上完成動詞,後面的完成式應該解讀為祈使句。這樣,才切合全詩的語境,因為詩人最受不了敵人議論他得不著神的拯救,因此求神打碎仇敵的牙齒!至於本節的連接詞「因為」(ki),又作that之用,可以不用譯。

在希伯來文法,有時獨立的人稱代名詞,需要特別譯出。一般而言,如果動詞本身已經能辨識人稱,這時獨立的人稱代名詞,就有強調之意。例如,詩篇三篇5節「至於我,我躺下,我睡覺,我醒著,耶和華都扶持我。」中譯都未譯出這個加強語氣的「我」。

又如前面提過的詩篇七十三篇,最後一節句首也有個「至於我,親近神是美好的…」,正好遙相呼應第2節的「至於我,我的腳幾乎失閃…」,心境上的轉折形成強烈對比。雖然各個中譯都突顯了這個「我」字,可是譯得前後不一,很難一眼看出重複的對照。

譬喻和模糊用語

圖像語言是聖經文學顯著的特色,希伯來人偏好以具體意象,表達抽象的理念。例如,手、足、頭、心、眼等身體器官,廣泛地出現在經文裡,傳達特定的意義。可能因為文化上的差異,具體的意象常因翻譯而消失。

最有名的例子,要屬創世記裡的「種」字(zera’, 欽訂本譯為seed,參創十二7、十三16,廿二18,卅八8~9等),中譯全以「後裔」的同義詞取代,喪失了該字兼具植物種子和精液的多重意象。

又如,約瑟的解夢,當他被召來解酒政和膳長的夢,第一段夢的解釋說到:法老在三天之內,會「使你的頭抬起來」(參創四十13,《和合本》譯提你出監),好叫你官復原職;但在解釋膳長的夢時,說法老在三天之內,會從你「使你的頭抬起來」(參創四十19,《和合本》譯斬斷你的頭),也就是處死。

這個恐怖的雙關語,藉著重複相同的片語,將兩段解釋串聯一起,但是意義完全不同。作者似乎是要證明:約瑟有能力解釋兩段看起來類似,結果卻完全不同的夢。可見解夢出於神,不是來自約瑟本身分析夢的能力。

鋒利的語言延展

《和合本》的譯文在意義上明確多了,卻鈍化了原來鋒利的語言,使得模糊語言的延展性,蕩然無存。《呂譯》和《新譯本》雖然在創世記四十章13節,都譯出「使你抬起頭來」,但在19節未竟全功,譯成「必將你的頭提起離開你身上」和「必砍下你的頭來」。呂譯算是最接近原文了。這種運用同一組字詞指向不同意涵的筆法,在文學上稱為「雙重模糊」(double entente)。

表達意象的語言,通常非「字面用語」,而是「譬喻用語」。詩篇更是充滿這種語言所形成的圖畫。以有名的詩篇廿三篇為例,全詩以牧羊人作為神的意象,描繪牧人對羊群的照管。可是,讓人吃驚的,大部分註釋書都將此詩劃分成兩段,1~4節神是好牧人,5~6節神是好主人。

聖經文學家李肯(Leland Ryken)對此提出異議。他認為牧羊人的意象統一全詩,解經上的困難來自翻譯。筆者參考原文和他的英譯,針對《和合本》嘗試修訂如下:

  1. 耶和華是我的牧者,我必不至缺乏。
  2. 祂使我躺臥在青草地上,
    領我到安靜的水邊,
  3. 祂使我的精神回復。
    為自己的名
    引導我到對的路上。
  4. 我雖然行過
    死蔭的幽谷,
    也不怕遭害,
    因為有你與我同在;
    你的杖你的竿,
    它們都安慰我。
  5. 在我敵人面前,
    你為我擺設筵席。
    你用油膏了我的頭;
    使我的杯滿溢。
  6. 我一生的日子
    必有美善慈愛隨著我;
    我且要回到耶和華的家中,
    在所有的日子裡。
在這首最受信徒喜愛的詩裡,再次出現熟悉的「歸回」(shub,3、6節)和「行」(halak,4節)。 著名的舊約學者William LaSor指出:最後一節應譯為動詞「歸回」,而不是所有譯本採行的分詞「住」(見”What Kind of Version Is the New International?”, Christianity Today, Oct. 20, 1978, p.19)。 李肯教授根據熟悉巴勒斯坦放牧的解經家,對詩篇廿三篇作出嶄新的翻譯,使全詩更切合羊群一天的旅程。李肯精采的詮釋,無法在此詳述,有興趣的讀者可自行參考其著作(Words of Delight, 1992, pp.169~176)。

結語:詮釋的藝術

傳統上對詩篇廿三篇的翻譯,太早跳脫牧羊人的圖像,以「靈魂」、「甦醒」、「義路」等較抽象的語言,直接闡明神對人的帶領。這樣作,無形中限制了讀者想像的空間,弱化了一些細節所能傳遞的亮光。

翻譯基本上是一種詮釋,然而,過度明確的語言,可能幫倒忙,將原始經文所要傳達的意義「解釋」掉了。筆者深信聖經文學的研究成果,有助於增進聖經翻譯者的文學敏銳度,能使譯文的呈現更貼近原文效果。

期待正在從事聖經修訂的學者們,能考量聖經文學專家的建議,好讓中文讀者在親嚐聖經文學的美妙滋味之餘,更能準確掌握經文所要傳遞的意義和信息。


[原刊載於 2003年《基督教論壇報》]